伦敦 (London)
1801年至1804年之間,Peter Hagerman成為最先定居於此的歐洲裔人 ;倫敦再於1826年成為一個村落. 從此,倫敦開始發展成為安省西南部最大的一個城市. 該城市的強項為教育、醫療、旅遊和製造業;加拿大著名的西安大略大学和范莎学院就位于这座城市.
歐洲裔人在18世紀接觸此處前,現倫敦一帶原為中立原住民族(Neutral Nation)和渥太華人(Odawa)/歐及布威族(Ojibwa)的聚落. 考古研究發現原住民族在此處棲息了至少1萬年.
1793年,上加拿大副總督閃高(John Graves Simcoe)選擇此處為該殖民地的首府,並打算將此處命名為「佐治拿」(Georgina)以紀念國王佐治三世 ,但建議被總督多徹斯特否決. 此處的聚落待到1826年才設立村級行政區劃,並以英國首都之名取名為「倫敦」. 倫敦沒有像閃高預期般成為上加拿大的首府,卻成為第一大城約克(即現多倫多)以西地域的行政中心. 湯瑪士·塔爾博特上校(Thomas Talbot)獲任為該地區的首席殖民官,主管了該帶的土地勘探並籌建了西安大略半島地區的政府辦公建築群,倫敦村和西南安大略的其他聚落因此得益.
1837年上加拿大起義期間,倫敦是托里派(Tory,即支持政府的一方)的主要陣營之一. 但在查理斯·登科姆(Charles Duncombe)率領的短暫騷亂過後,英國政府於1838年決定在此駐兵. 隨著軍人及其家眷遷入,他們對該帶服務業的需求亦隨之上升,並吸引大批平民遷居此處. 隨著人口上升,倫敦亦於1840年改設鎮.
1845年4月13日,倫敦遭受大火蹂躪,鎮內150座建築被毀 ,為安大略首宗損失達100萬元的大火.
1855年1月1日,倫敦正式升格為市.